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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增设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 试点地方政府推送企业

文|财新 夏怡宁
发布于 2026年04月10日 17:20   更新于 2026年04月10日 17:34
新标准分新兴、未来产业两套指标;地方政府推送不是必备程序,也不代表对企业投资价值或者投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026年1月19日,深圳,深圳证券交易所。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设立16年来,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将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试点开展由地方政府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推送拟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企业信息。

  4月10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创业板意见》),指出将优化发行上市标准,提高包容性和吸引力。增设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为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优质创新创业企业提供更好金融服务。建立IPO预先审阅机制。深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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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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