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需要坚实的法律基础。作为维护金融稳定的基础性、统筹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下称《金融稳定法》)的立法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付喜国在2026年“两会”期间提交的议案,就加快出台《金融稳定法》提出建议。
他表示,金融风险的系统性、复杂性、外溢性特征,导致行业立法难以实现金融风险监测与处置的全链条覆盖。拟出台的《金融稳定法》作为维护金融稳定的专门法律,应与正在修订中的《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破产法》以及拟修订的《商业银行法》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规则协同的法律体系。但当前立法实践中还存在概念界定不统一、法条衔接不顺畅等问题。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6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