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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严控国企发行“364境外债” 违规发债企业负责人终身追责

文|财新 张宇哲
2026年01月13日 16:11
提前得到出资机构的认可,才能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发行境外债;对两次及以上涉及触发风险应急预案的中介服务机构和违规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商业银行,将列入全省统一的“黑名单”
所谓“364境外债”,是指境内企业去境外发行一年以内的债券,不论币种,既包括以人民币计价的点心债,也包括美元债等,期限多为364天。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对于一度成为城投公司融资利器的“364境外债”,近日河南省政府念起了“紧箍咒”,从发行管理、资金使用、激励约束等方面织密监管网,并强化对违规发债的追责。

  所谓“364境外债”,是指境内企业去境外发行一年以内的债券,不论币种,既包括以人民币计价的点心债,也包括美元债等,期限多为364天。

  一年期以下的境外债不属于发改委监管范围,而是到外汇管理部门事后备案。发行“364境外债”,不仅是城投的一种融资渠道,还涉及绕开监管约束和突破新增融资限制等复杂因素。由于对冲了地方化债的真实效果,2024年3月“364境外债”被监管部门叫停;但2025年部分省份县域城投的“364境外债”卷土重来,主要集中在河南、山东,尤其河南最多(参见财新我闻2025年8月30日《“364境外债”卷土重来 幕后主要操盘者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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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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