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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遵循一致性原则等 标普信评第二次被监管处罚

文|财新 张宇哲
2025年10月01日 13:35
这是自2018年标普信评进入中国以来收到的第二次处罚;近来标普信评提高了部分地方城投的主体信用评级到AAA,引发业内关注
此次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公布的违规原因中,包括违反《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二条。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继2024年2月收到央行的罚单之后,国际三大评级机构之一标普的在华全资子公司——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标普信评”),再次收到监管罚单。

  2025年9月30日,国庆假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公布了对标普信评的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公告显示,标普信评存在从事证券评级业务时未遵循一致性原则,未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等问题,违反了《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遵循一致性原则)、第三十九条(披露评级内控制度等基本信息)、第四十二条(包括披露评级质量相关信息等)规定,依据《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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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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