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近期,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通过混淆概念、不实承诺、隐瞒风险等虚假宣传手段,诱导消费者办理网络贷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警惕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的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国家金监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总结了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的三个主要“套路”。一是混淆概念误导贷款。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利用言语误差,如以“分期缴费”“分期付款”替代“分期贷款”,有意误导或迷惑消费者在未充分了解服务内容和合同条款的情况下,完成线上签字或刷脸认证,签署网络贷款合同。过程中,不法机构或平台可能通过诱导填写或技术手段窃取等方式收集个人信息,转卖给其他机构用于诈骗等非法用途,消费者面临个人信息被不当使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