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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贷新规落地 要求银行审慎核定合作费用上限

文|财新 刘冉
2025年04月05日 20:32
商业银行按照贷款实收利息的一定比例支付合作费用的,支付进度应当与贷款本金收回进度相匹配;银行应对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
资料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酝酿半年多的助贷新规终于落地。

  2025年4月3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下称《通知》),在现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监管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延续和补充,强调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应当坚持总行集中管理、权责收益匹配、风险定价合理、业务规模适度的原则。《通知》将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相比2024年9月和11月的征求意见稿版本,此次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正式发布的《通知》作出多项调整,包括删除征求意见稿提到的“助贷服务费用应在每笔贷款结清后向助贷机构支付”“分润收费比例不得超过30%”“担保费率不得高于贷款利率”等条款,让不少助贷平台“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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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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