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国办:不以招商引资为目的设立政府投资基金

文|财新 岳跃
2025年01月07日 20:50
“突出政府引导和政策性定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原则规范运作政府投资基金,发展耐心资本,注重发挥实效”
资料图:北京,CBD。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已占中国一级市场资金来源超八成的政府投资基金,终于迎来系统性纠偏。国务院办公厅1月7日发布《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针对行业当前普遍存在且久被诟病的基金招商返投、非市场化运作、重复建设、考核僵化等问题开出药方。

  2000年前后,随着北京、上海等地开始探索以国有资金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进入创投领域,政府引导基金登上历史舞台。尽管此后出现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名称,但它们的政策意图一致,即通过政府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及创新创业。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刘春辉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