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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出台 首期额度3000亿元、银行贷款利率不超2.25%

文|财新 丁锋
2024年10月18日 12:29
再贷款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21家金融机构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自担风险,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资料图:上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央行宣布创设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不到一个月后,相关政策细节对外公布。

  2024年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通知》显示,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适用于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鼓励中央企业发挥带头作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下称“21家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发放贷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和增持。21家金融机构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自担风险,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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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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