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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金融组织迎强监管 部分省份新设机构和股权变更已停批

文|财新 刘冉
2024年08月23日 15:08
最新监管要求是加快清零存量不合规机构、严控新批新设机构、严格限制跨省展业、严管杠杆和融资来源、切实加强消费者保护
多位地方金融监管人士告诉财新,近期,部分省市金融办在落实《通知》要求的过程中,已停止批复地方金融组织的新设和股权变更。

  【财新网】开展类金融业务但不持有金融牌照的“7+4”类地方金融组织,迎来强监管。

  财新从多个部委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处了解到,前段时间,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已经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清零存量不合规机构、严控新批新设机构、严格限制跨省展业、严管杠杆和融资来源、切实加强消费者保护等。

  一位地方金融监管人士对财新表示,《通知》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加强常态化监管和规范整治,督促地方金融组织强化专注主业合规发展的理念,机构数量实现有序压降,经营乱象得到有效遏制,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切实保护,行业生态发生根本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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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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