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开展类金融业务但不持有金融牌照的“7+4”类地方金融组织,迎来强监管。
财新从多个部委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处了解到,前段时间,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已经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清零存量不合规机构、严控新批新设机构、严格限制跨省展业、严管杠杆和融资来源、切实加强消费者保护等。
一位地方金融监管人士对财新表示,《通知》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加强常态化监管和规范整治,督促地方金融组织强化专注主业合规发展的理念,机构数量实现有序压降,经营乱象得到有效遏制,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切实保护,行业生态发生根本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