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人民政府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从加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与金融科技赋能、推动金融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加快普惠金融和养老金融发展、优化自贸试验区和跨境金融服务、立足地方优势促进特色金融发展、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提出了34条任务和保障措施。
日前,金监总局天津监管局局长赵宇龙在天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意见》涉及银行业、保险业及其他非银领域的支持措施共有48项,其中在“协同合作”方面,首次提出“鼓励全国性银行机构探索建立京津冀联合授信机制,推动信贷资源流动”;同时,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跨区域协作,依法合规开展银团贷款等业务,优先满足科技产业及重大合作项目融资需求,支持安全有序推进京津冀地区金融统计数据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