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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拟设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 支持地方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

文|财新 夏怡宁 丁锋
发布于 2024年05月17日 17:59   更新于 2024年05月17日 18:33
再贷款发放对象包括21家全国性银行,城市政府选定地方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该国有企业及所属集团不得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此前的1000亿元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并入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管理
江苏南通,保障性住房工程正在施工。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在房地产市场需求疲弱的背景下,如何统筹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备受市场关注。5月17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介绍,央行拟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预计可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

  陶玲在主题为“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配套政策有关情况”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指出,作为新创设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将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由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激励21家全国性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向城市政府选定的地方国有企业发放贷款,支持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央行将于近期出台正式文件《关于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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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边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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