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金监总局:推动金融风险处置立法 防范已“摘帽”高风险机构反弹

文|财新 武晓蒙
2024年05月14日 19:10
贯通早期干预和风险处置;做好风险处置后半篇文章,对完成处置“摘帽”的高风险机构制定专门监管方案,明确一段时间内特殊监管安排,防止“穿新鞋走老路”
资料图:国家金融管理总局。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亦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机构恢复与处置司设立半年后首度公开发表文章,称将建立健全常态化金融风险处置机制。

  2024年5月14日,机构恢复与处置司党支部撰文从五方面阐述了常态化风险处置机制:一是要推动金融风险处置立法。制定完善法律法规,明确金融风险处置触发标准、决策程序、执行机制、处置权利和工具、资金保障、损失分担和责任分工,建立行政机关主导、央地协同配合、行业保障基金参与、司法部门托底的处置框架,实现行政处置与司法处置有效衔接;推动严重金融违法行为入刑,为严厉打击金融风险背后的犯罪行为提供法律保障。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王永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