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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优罚劣 交易商协会建立主承销商退出机制

文|财新 张宇哲
2023年12月06日 17:33
日常评价连续两年划为不合格档的,或者一年的评价期内未开展主承业务的将降级为承销商;当触发退出条件时,交易商协会根据规则办理主承销商退出程序
近日,交易商协会发布了《会员机构申请从事承销相关业务的市场评价公告》(协会公告〔2023〕19号)和一般主承销商《2023年度主承销业务执业情况的市场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市协发〔2023〕205号)。资料图:交易商协会大楼。

  【财新网】交易商协会发布新版承销商评价方案,进一步优化完善承销机构自律管理工作机制,首次建立了“有进有出”“奖优罚劣”的承销商评价管理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债券市场市场化定价能力和市场韧性,经过广泛市场调研,近日,交易商协会发布了《会员机构申请从事承销相关业务的市场评价公告》(协会公告〔2023〕19号)和一般主承销商《2023年度主承销业务执业情况的市场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市协发〔2023〕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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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边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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