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10月20日,北交所正式发布公司债(含企业债券)上市审核、发行承销、上市规则、交易规则、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5项基本业务规则和配套的12项指引和4项指南。前述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北交所将于2023年10月23日9时起正式启动公司债受理审核工作。
结合业务、系统准备情况,北交所预计在年内分步启动发行承销、交易等业务。目前,北交所已启动债券业务系统数字证书办理工作,承销机构、专业机构投资者等可在官网申请办理。值得注意的是,已在沪深交易所交易的投资者,在北交所开户时,流程更为简化。2023年4月,企业债审核权划入证监会,过度期6个月。9月15日,上述文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