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9月1日,证监会发布《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下称《意见》),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发布首批改革创新举措,涉及投资者适当性、上市条件执行标准、转板、发行底价等方面。
北交所发布实施修订后的《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其配套业务指南,明确已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投资者申请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时,各证券公司不再核验投资者证券资产和交易年限,不再进行知识测评,投资者签订风险揭示书后即可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进一步便利潜在投资者参与市场,扩大北交所投资者队伍,增强市场买方力量,改善市场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