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7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划定了展业的底线要求,由于不是行政许可,相关内容并不构成准入条件。”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早在私募监管还未从证监会基金部“分家”前,该《条例》相关内容就在筹划,此次行政法规的正式出台,可谓是“十年磨一剑”。
目前,私募行业最高级别的专门规范是证监会2014年出台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但在实践中,《私募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存在法规层级低、处罚力度受限等短板,并没有与其他法律法规有效形成合力,行业一直缺乏顶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