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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指导案例 关注以金融“创新”为名及金融黑灰产犯罪动向

文|财新 全月
2023年06月13日 21:58
指导性案例以金融犯罪为主题,涉及私募基金型非法集资、伪造货币、POS机套现等犯罪行为
资料图: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检表示,2018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案件18万余人;起诉非法集资案件11万余人,18个省级检察院结合本地金融犯罪案件特点制发检察建议21份。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6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称“最高检”)发布第四十四批指导性案例。该批指导性案例以金融犯罪为主题,涉及私募基金型非法集资、伪造货币、POS机套现等犯罪行为,分别是张业强等人非法集资案,郭四记、徐维伦等人伪造货币案,孙旭东非法经营案。

  具体而言,张业强等人非法集资案是一起涉私募基金的新型犯罪案件,对正确区分合法私募与非法集资具有指导意义。张业强案件打着发行销售私募基金的幌子,进行公开宣传,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的,属于变相非法集资。私募基金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在资本市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与公募基金不同,私募基金只需经过备案、无需审批,但不能以私募为名公开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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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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