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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机构投资中国债市迎新规 相关外汇管理规定有所放宽

文|财新 王石玉
2022年11月18日 22:21
《规定》允许同一QFII/RQFII的境内专用账户与债券市场资金专户双向划转;对于长期投资中国债市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累计汇出-汇入外币金额的比例可适当放宽,以鼓励长期投资
1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指出,为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完善并明确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要求。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继2022年5月境外投资者在华债券投资范围扩大至交易所债市之后,央行与外汇局再发新规,进一步细化和优化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华债券投资的资金账户、结售汇和外汇风险管理等规则。

  1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指出,为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完善并明确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要求。2020年9月,央行与外汇局曾发布该《规定》的征求意见稿。

  半年前,人民银行、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公告(下称《公告》)时,提到将及时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并说明“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到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债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债券账户”(参见财新网报道《债市开放再进一步 境外投资者可投范围扩至交易所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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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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