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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董辞职潮下 证监会修订20年前独董规则

文|财新 王娟娟
2021年11月29日 16:11
有法学专家认为,新版独董规则更像是对原指导意见的规范性改写而非规章制度革新,对于独董勤勉标准、权责平衡等内容仍然缺乏细则,有待进一步细化
近日,证监会会同沪深交易所开展了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整合工作,推进完善基础性制度,就相关27件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就包括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征求意见稿)》。图/实习记者 丁可

  【财新网】自11月12日康美药业集体诉讼一审落槌后,有关A股独董风险、独董制度的讨论热度持续不减。

  近日,证监会会同沪深交易所开展了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整合工作,推进完善基础性制度,就相关27件规范性文件(合并后制定规则6件、修改17件、废止4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就包括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独董规则》)。

  A股独董制度建立已有20年,但多年来屡遭“花瓶”指责,证监会曾多次发文指出独立董事独立性不够的问题。2001年8月,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证监发〔2001〕102 号,下称《独董指导意见》),首次对A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选举程序、职责、应具备的独立性和履职保障等事项提出了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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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沈昕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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