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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询价规则正式修订 放开博弈空间能否整治“抱团压价”

2021年09月18日 23:04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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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倡议,高价剔除比例不超过3%,不低于1%;定价超“四个值”孰低值的,超过幅度不高于30%
据证监会、交易所公开信息,本次制度规则修改主要针对目前实践中出现的部分网下投资者重策略轻研究,为博入围“抱团报价”,买卖双方博弈力量失衡等问题。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为整治IPO询价机构“抱团压价”的弊病,9月18日,沪深交易所在向市场征求意见后,正式发布了有关科创板和创业板修订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细则,并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发布的正式文件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差距不大,主要的修订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完善高价剔除机制,将高价剔除比例从不低于10%调整为不超过3%;二是取消新股发行定价与申购时间安排、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次数挂钩的要求;三是加强询价报价行为监管,明确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时规范要求、违规情形和监管措施,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的,上报证监会查处或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与证券业协会《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修订相衔接,取消发行价格超出投价报告估值区间范围需说明差异的相关要求(参见财新网《整治“抱团压价” 最高报价剔除比例从“不低于10%”调整为“不超过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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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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