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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贪污受贿行贿等罪 吉林信托原董事长高福波获刑20年

2021年05月11日 20:3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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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1年吉林信托改制以来,已有连续四任董事长均因违纪违法被查
5月11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高福波一案。图/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官微

  【财新网】(记者 吴雨俭)吉林信托又一位原董事长因贪污、受贿、行贿等罪获刑。

  5月11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吉林信托)原董事长高福波一案。根据判决,法院认定高福波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10万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对高福波违法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或发还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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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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