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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财经早知道丨国务院发文严防项目资本金名股实债,三类情形不得作项目资本金

财新移动 编辑 张明晓
2019年11月28日 07:27
推荐: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税率并未三档并两档;P2P转型开口子,符合条件的机构可转为小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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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国务院发文严防项目资本金名股实债,三类情形不得作项目资本金

●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税率并未三档并两档

●P2P转型开口子,符合条件的机构可转为小贷公司

●易会满:努力实现新时代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加强资本市场改革顶层设计 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平安获筹消费金融牌照背后 陆金所需出清P2P



【国内财经】



国务院发文严防项目资本金名股实债,三类情形不得作项目资本金



利用权益工具筹集的资金,若存在本息回购承诺、兜底保障等收益附加条件;当期债务性资金偿还前可以分红或取得收益;在清算时受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务性资金的,不可用作项目资本金。(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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