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金控监管大计征求意见 强调严格准入、穿透监管

2019年07月27日 18:09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金融控股”“金控”“金融集团”等字样;存量不符合监管要求的金控公司,安排过渡期限期整改
2019年7月26日,央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设立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市场准入许可。酝酿已久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大计,终于面世。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胡越)酝酿已久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大计,终于面世。

  2019年7月26日,央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设立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市场准入许可,并提出了严格股东资质监管、强化资本来源真实性和资金运用合规性监管、明晰股权结构管理、强化公司治理和关联交易监管、完善风险“防火墙”制度等监管要求。

  目前中国的金控公司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由金融企业控股的集团;一类是非金融企业投资控股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金融机构,具体包括国务院批准的支持国家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地方政府批准设立的综合性资产投资运营公司、中央企业集团母公司出资设立的资产运营公司、民营金控集团以及互联网金控集团。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王永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