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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出新规 股东权益变动可自行披露

2017年01月03日 19:1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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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举背景在于股权之争频现,上市公司不配合股东履行信披义务情况时有发生,京基与康达尔对峙即为典型案例
深圳证券交易所。 CFP

  【财新网】(记者 林金冰)深交所近日上线“股东业务专区”,正式开通股东权益变动信息自行披露渠道。2017年1月2日,深交所在官网发布这一监管动态。目前,尚未见上交所有类似股东自行信披制度安排。

  股东权益变动信披的及时性、公平性和准确性,备受市场关注,对上市公司股价往往有较大影响,也是投资者关注焦点。按现行做法,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变动信息,由股东委托公司代为披露。但近年来,上市公司股权之争频现,上市公司不配合股东履行信披义务、股东权益变动信息未及时披露等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损害投资者知情权。

  典型案例,即是深圳上市公司康达尔(000048.SZ)与同城房企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京基)的对峙。2015年末,京基受让第三方股东股份后,要求康达尔履行信披义务,但遭拒绝。最终,京基绕过康达尔,自行联系指定信披媒体,发布《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交所当即向双方下发关注函,结果得到两个截然不同的答案:京基坚称,康达尔恶意拒绝接收信披材料;康达尔则称,对方信披材料不符信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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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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