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税优健康险可“带病投保” 目前仅允许团体购买

2016年03月04日 20:32 来源于 财新网
因担心道德风险,初始阶段不允许个人购买;可“带病投保”,但不同风险主体可以设定不同的费率
2016年3月3日,保监会正式公布首批获准销售的税优健康险产品目录名单,人保健康、阳光保险、泰康养老各有两款产品获批。 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丁锋)税优型商业健康险产品高调开卖,但险企的经营管理能力也将面临考验。

  3月3日,保监会正式公布首批获准销售的税优健康险产品目录名单,人保健康、阳光保险、泰康养老各有两款产品获批。3月4日上午,三家险企均已达成首笔交易。

  但值得注意的是,三笔交易的客户均为企业客户。据财新记者了解,因税优型商业健康险具有很强的政策性,附有可“带病投保”、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等强制条件,因此初始阶段保险公司会通过团险渠道销售,不太可能允许个人购买。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