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丁锋)税优型健康险的产品形态终于得以落定。8月18日,保监会向各地保监局、人身险公司下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规定人个税优型健康险采取万能险方式,包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两项责任;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20 万元;可“带病投保”;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等等。
此前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鼓励购买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商业健康保险。对个人购买这类保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这意味着,在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下,对于购买特定商业健康险的个人,将在每月3500元的个税免征额基础上,每月再添200元的免税额度。该类商业健康险也成为中国少有的税前列支消费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