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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上诉“乌龙指”民事赔偿案

2015年10月08日 10:00 来源于 财新网
上诉是否成功,将直接影响后续案件的判决

  【财新网】(记者 张榆 实习记者 葛明宁)10月7日,光大证券发布公告称,对于9月30日“光大乌龙指”民事赔偿案一审判决,公司将依法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9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张晓捷等8人分别起诉光大证券涉及“816 事件”民事赔偿纠纷案进行了宣判。其中,六起案件的一审判决共计判光大证券赔偿原告损失人民币 29.6124万元,两起案件的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光大乌龙指”发生于2013年8月16日,当日11时05分,由于电脑程序错误,光大证券自营部门以72.7亿元买盘涌进A股市场,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等在内的近五六十只权重股瞬间涨停。通过午间的决策会议,光大证券于当日下午做了卖出股指期货空头合约、卖出180ETF及50ETF等回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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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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