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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讯造假上市 证监会公布处罚方案(更新)

2014年11月06日 15:49 来源于 财新网
证监会发言人称,经初步认定,海联讯涉嫌信息披露造假,虚增营业收入,虚构应收账款,骗取发行核准。决定对海联讯罚款822万元

  【财新网】(记者 刘卓哲 实习记者 杨巧伶)海联讯(300277.SZ)涉嫌财务造假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4年11月6日进入告知阶段。

  证监会发言人称,经初步认定,海联讯涉嫌信息披露造假,虚增营业收入,虚构应收账款,骗取发行核准。决定对海联讯罚款822万元。

  11月6日,证监会公布对海联讯造假上市行为的具体处罚方案。

  依据《证券法》第189条、193条规定和《行政处罚法》第27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

  对海联讯骗取发行核准行为处以非法所募资金39100万元2%即782万元的罚款,对海联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罚款40万元,两项罚款合计8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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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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