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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丽萍:证券公司应尽快适应创新发展需要

2012年05月07日 21:31 来源于 财新网
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认为,相对中小企业丰富的现实需求,证券公司创新服务能力仍显滞后;多数证券公司收入依赖经纪业务,没有自己的客户和产品
(资料图)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郑斐)5月7日,在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上,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表示,证券公司是创新的主体,应尽快适应创新发展的需要。

  宋丽萍指出,2004年中小板启动以来,深交所通过八年立足中小企业的差别化服务发现,中小企业群体差别大,对资本市场的需求丰富多样。但是,与现实需求相比,证券公司创新服务能力显得有些滞后。

  比如,在近期深交所推进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试点过程中,中小企业对私募债需求大。由于许多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过去一直是买方,销售信心不足,只好将服务对象限定在信用评级在AA级以上,符合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挂牌条件的企业,限制了债券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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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涛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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