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继2017年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之后,中国金融监管领域又迎来一次重大变革:将成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
在2023年3月7日下午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受国务院委托,根据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下称《方案》),就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向大会作说明。《方案》尚待全国人大审议通过。
对于金融监管领域,《方案》提出将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撤销人民银行大区分行、总行直属营业管理部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并恢复31个省级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