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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将经营贷款用于清偿房贷,被银行诉至法院,要求借款人立即向银行清偿借款本金及罚息,获得法院支持,房贷转经营贷的违规风险再次显性化。
2023年3月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发布了以上判例。据广州中院介绍,某银行(贷款人)与肖某(借款人)、某公司(保证人)签订《个人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80万元,借款用途生产经营周转,借款期限60个月;肖某以其房产作为抵押,某公司为连带保证人。
这个是监管机构到银行检查,查出来了问题银行需要整改,不整改就罚款得多,没得办法必须结清贷款,客户不结清,只有起诉。
经营贷是让你借出来卖房推高房价的,你倒好,这个关键时刻还把房贷转成利息更低的经营贷,不查你不足以表国家稳房价的决心
一直在说让购房人不要这么干,为何不提这背后的原因呢?现在利率差异这么大,必然导致很多人借新还旧
核心是银行利率太高了 6%的抵押贷款利率啊,这跟捡钱有什么区别
某银行是哪个银行?这么缺德!
肯定是被处罚了,所以反过来找借款人
那你倒是按合同办事,想提前还贷随时还啊,多少业务都可以线上办了,就提前还贷要去柜台,还要预约
银行开始反扑了
反扑用的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