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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镍期货行情震荡 对银行及子公司影响几何?

文|财新 武晓蒙
2022年03月10日 16:27
商业银行自身仅可从事境内黄金期货和中金所国债期货业务,只有部分银行的境外子公司可参与伦敦金属交易所交易
部分银行可通过子公司来开展期货业务,例如建行投资控股的期货子公司建信期货和香港全资子公司建银国际,以及工行在英国的控股子公司——工银标准银行公众有限公司,和中行旗下的中银国际。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中国不锈钢企业——青山集团在期货交易中遭遇逼空事件,近日持续引发关注。除了交易方,部分银行的境外子公司作为经纪商牵扯其中。

  3月10日,财新获悉,不少商业银行管理层及相关业务条线、机构对此十分关注并进行风险研判,开展自查并撰写报告。“我们在自查全部的衍生品业务,不过期货目前只有黄金做了一点。整体来说,近期这个事件对我们没有太大影响。”一家中型银行金融市场部人士称。

  实际上,商业银行母行目前不允许直接从事镍期货业务,仅可从事境内黄金期货和国债期货:2008年3月,原银监会发布《关于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业务的条件进行明确,并提出风控、内控、业务隔离等要求。2009年1月,原银监会又对上述通知进行了一些补充和修订。2020年2月,证监会、原银监会等多部委发布《关于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的公告》,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可以风险管理为目的,试点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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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肖子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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