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近日,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及虚拟货币的民间借贷案件。原告作为出借人以以太币形式向被告转账,被告逾期未还,法院审理后认定借款合同无效,驳回原告要求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2018年6月,林某作为出借人、刘某作为借款人签订的一份借款协议约定:刘某向林某借款1000万元,林某购买等值的以太坊数字资产即以太币,转入刘某指定的账户,刘某应于收到借款后一年内将该笔借款以人民币的形式返还林某。借款协议签订后,林某向刘某指定账户转入3165个以太币;刘某出具“收款收据”,确认收到林某人民币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