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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性收款 防范被用于赌博等违法用途

文|财新 张宇哲
2021年11月26日 22:01
此举意在引导个人收款条码回归个人小额、无真实商品或服务交易背景相关转账业务的本源,防范个人收款条码被用于违法违规用途
此举意在引导个人收款条码回归个人小额、无真实商品或服务交易背景相关转账业务的本源,既防范个人收款条码被用于违法违规用途,又通过将个人经营者纳入特约商户管理,提升对个人经营活动的支付服务水平。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最近两天,一则“微信支付宝收款码将于2022年3月起被禁止商用”的消息备受关注。

  其实这是对一个多月之前央行发布的《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的误读。

  对于有市场人士认为这一措施将“严重冲击网购”,一位接近央行支付结算司人士告诉财新记者,“这一规定和网购没关系,是针对二维码支付终端的管理。”

  《通知》的核心是加强对支付终端的管理,旨在从根本上加强清理虚假商户和“一机多商户”“一机多码”、套码等屡禁不绝的违规现象,对银行卡受理终端、条码支付受理终端、创新支付受理终端等方面均提出管理要求;尤其是新增了对条码支付(即二维码支付)终端的管理,首次将二维码支付终端纳入规范管理(参见财新网《二维码支付涉黑灰产业风险加大 央行强化支付终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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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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