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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2021年二季度高风险机构422家 较上年末减少20家

2021年09月03日 20:44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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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提到,辽宁、甘肃、内蒙古、河南、山西、吉林、黑龙江等省份高风险机构数量较多
2021年二季度,央行对440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包含大型银行24家、中小银行3999家、非银行机构377家。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朱亮韬)作为衡量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风险情况的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继续进行。9月3日,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下称《报告》)披露了2021年二季度的央行评级结果,高风险机构为422家,较2020年末的442家减少20家,较2019年末的545家减少了123家。

  2021年二季度,央行对440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包含大型银行24家、中小银行3999家、非银行机构37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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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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