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五年前承销债券违规 浙商银行被交易商协会警告

2021年06月22日 10:55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主要违规行为包括对募集资金用途项目及偿债保障措施尽职调查不到位,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不准确,未按规定开展询价工作等
由于五年前承销债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浙商银行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予以警告,并责令全面整改。

  【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由于五年前承销债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浙商银行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予以警告,并责令全面整改。同时,债券发行人辽宁省海城市金财土地房屋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海城金财”)被公开谴责,并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两年。

  近日交易商协会公告称,浙商银行作为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在为海城金财提供中介服务的过程中,存在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募集资金用途监测存在重大疏漏;二是对募集资金用途项目及偿债保障措施尽职调查不到位,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不准确;三是未按规定开展询价工作,发行文件中承销方式信息披露不准确;四是对发行人重大事项披露督导义务履行不到位;五是尽职调查报告内容与形式不完整、底稿保存不完善。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王影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