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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华代表:建议制定债券条例 统一债市监管标准

2021年03月05日 14:2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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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牵头起草行政法规《公司债券管理条例》,以统一监管标准,细化监管要求,完善法律责任,为债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资料图: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原副主席刘新华。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长期以来,我国债券市场存在政出多门、多头监管、市场割裂等诸多问题,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原副主席刘新华告诉财新记者,在全国两会期间将提出关于制定《公司债券管理条例》的建议。

  刘新华指出,公司信用类债券是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宏观调控、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蓬勃发展,去年底存量规模已达到28.9万亿元,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能力明显增强。目前我国正在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对债券市场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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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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