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武晓蒙)近年来,随着金融产品创新日渐复杂并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的纠纷层出不穷,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待完善。
2021年2月18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在原有制度基础上,首次明确声誉风险管理“前瞻性、匹配性、全覆盖、有效性”四项原则。同时,明确机构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解决声誉风险管理与业务经营发展“两张皮”问题,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实施监管。
【财新网】(记者 武晓蒙)近年来,随着金融产品创新日渐复杂并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的纠纷层出不穷,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待完善。
2021年2月18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在原有制度基础上,首次明确声誉风险管理“前瞻性、匹配性、全覆盖、有效性”四项原则。同时,明确机构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解决声誉风险管理与业务经营发展“两张皮”问题,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实施监管。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