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武晓蒙)针对银行在房贷业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北京地区开办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43家银行签订了自律公约,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2020年12月31日,北京市银行业协会发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公约》(下称《公约》),从内控制度、风险管理、尽职调查、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合作机构监督、公平竞争、优质服务等方面对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提出自律要求。
对于行业中存在的“返点”“返费”问题,《公约》规定:银行不得向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中介机构(含关联机构)及工作人员,支付或变相支付财物从而获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并明确规定:支付或变相支付佣金、介绍费或其他性质类似的费用;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服务,或出租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设备;替其支付、承担应当由其自己承担的支出或费用;以超出正常价格或不合理方式等使用其提供的服务;租用其办公场所或渠道(含线上、线下)向购房客户营销本行业务等方式均在禁止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