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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营销层级 保险独立代理人制度破冰

2020年12月29日 11:3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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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我国独立代理人还处于初启阶段,暂不强调其在业务上与保险公司的“独立”,而是侧重于破除保险营销层级关系,这是与成熟市场独立代理人接轨的前提和基础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针对保险公司、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两个方面建立基本规则,以杜绝保险营销组织层级,转变保险营销发展模式,改革利益分配和考核机制。

  【财新网】(记者 吴雨俭)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针对保险公司、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两个方面建立基本规则,以杜绝保险营销组织层级,转变保险营销发展模式,改革利益分配和考核机制。

  据了解,个人保险代理人从1992年引入我国保险市场,逐渐成为保险营销最重要的渠道。截至目前,全国保险公司共有个人保险代理人900万人左右。2020年前三季度,全国个人保险代理人渠道实现保费收入1.8万亿元,占保费总收入的48.1%。就在不久前,银保监会正式印发《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首次提出“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概念。未来,保险代理人可以与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不参加营销团队、自主独立开展保险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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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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