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岳跃)中国对私募基金的监管或会更加细致。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6月5日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报酬指引》(下称《指引》)征求意见稿,在制定诸多底线规则的同时,还在附件中推荐了六种业绩报酬的具体计提方法,与《指引》正文相呼应。
《指引》只针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尚未出台相关指引。
关于业绩报酬的提取频率,《指引》要求,私募基金任意两次业绩报酬计提的间隔期应不短于三个月;鼓励管理人采用不短于六个月的间隔期。封闭式基金与封闭期超过一年的定期开放式基金,在同一段封闭期内的任意两次业绩报酬计提时点的间隔期应不短于一年。不过,管理人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或在私募基金清算时计提业绩报酬的,不受上述间隔期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