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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毅达信披违规案一审宣判 两名非上市公司高管亦获刑

2020年04月16日 19:34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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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财务造假,原中毅达公司四人被判刑,除了两名高管外,还包括一名公司中层及一名子公司财务人员
2020年4月10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中毅达管理人员林旭楠、任鸿虎、秦思华、盛燕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公开审理并一审宣判。图/上海第三中院官微

  【财新网】(记者 王娟娟)金融强监管之下,又一起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入刑,被处罚的不仅有上市公司董监高,还有直接涉案的中层及子公司人员。

  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三中院)对中毅达(600610.SH,现*ST毅达)管理人员林旭楠、任鸿虎、秦思华、盛燕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公开审理并一审宣判。

  判决结果显示,上海三中院最终以《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任鸿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直接责任人员林旭楠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对直接责任人员盛燕和秦思华均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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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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