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娟娟)金融强监管之下,又一起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入刑,被处罚的不仅有上市公司董监高,还有直接涉案的中层及子公司人员。
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三中院)对中毅达(600610.SH,现*ST毅达)管理人员林旭楠、任鸿虎、秦思华、盛燕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公开审理并一审宣判。
判决结果显示,上海三中院最终以《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任鸿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直接责任人员林旭楠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对直接责任人员盛燕和秦思华均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