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武晓蒙)浦发银行因代销私募产品违规,被银保监会点名通报,这是2020年以来商业银行因侵害消费者权益而被通报的第三例。
2020年4月16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公布,2018年9月,浦发银行代理销售的私募产品出现延期兑付问题,引发多起消费者投诉;经查,浦发银行存在多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具体来讲,银保监会列举了五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准入环节未对所代理的产品进行充分分析,尽职调查不到位;二是在向部分客户销售所代理的产品时,未按照监管要求,在网点专门区域销售代销产品并录音录像(即“双录”),而是采用上门服务模式;三是产品合同的首页出现了明显的浦发银行标识,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是浦发银行自主管理理财产品;四是风险揭示书中未包含产品类型、产品风险评级及适合购买的客户评级、客户权益须知等内容;五是未按照监管要求,在产品发行后持续跟踪和穿透管理,该行在产品成立至2018年7月期间,未能按照相关规定督促合作机构进行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