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岳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3月26日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长江证券原副总裁吴丕斌,在长江证券借壳S*ST石炼化(000783.SZ)上市过程中实施内幕交易,违法所得702万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违法所得1倍的罚金。
值得一提的是,长江证券借壳上市后,吴丕斌曾将有关内幕交易的情况向公司汇报,但判决书未显示长江证券有向公安机报案或监管部门报告的情节,仅在内部设立基金会处理非法获利问题。
长江证券借壳S*ST石炼化是2007年9月28日过会的。判决书显示,2006年间,吴丕斌作为长江证券副总裁、北京办事处主任,参与中石化子公司S*ST石炼化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长江证券的整个谈判过程。吴丕斌作为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间,于2006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直接或指使他人利用侄子等人的证券账户买入S*ST石炼化股票,累计买入20.45万股,交易金额156.7224万元,售出后盈利的违法所得702.0518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