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入更实质化阶段。财新记者获悉,上海市政府已明确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配合单位、时间节点等,相关金融管理部门也正在着手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举措。
2月14日,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和上海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将积极推进临港新片区金融先行先试、加快上海金融业对外开放、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方面的内容。随后,上海市政府在2月15日召开的专题会中明确,要充分发挥临港新片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各相关方面的能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合力推进机制。积极鼓励临港新片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等各相关方面结合自身优势,为国内外金融机构和重点企业做好配套服务保障,搭台推动各项金融业务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