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经过三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后,2月14日晚,证监会正式发布修订后的再融资规则,并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证监会和司法部共收到有效书面意见、建议107份,证监会在“法律适用”和“明股实债”方面的意见进行了采纳,并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
具体来看,证监会此前明确表示,修改后的再融资规则发布施行时,再融资申请已经取得核准批复的,适用修改之前的相关规则;尚未取得核准批复的,适用修改之后的新规则,上市公司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更新申请文件后继续推进,其中已通过发审会审核的,不需重新提交发审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