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胡越)外资支付机构入华进程进一步获得保障。
美东时间2020年1月15日,中美双方在美国华盛顿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下称《协议》,对于美国电子支付服务商入华,及中国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在美待遇达成进一步共识。
《协议》第4.4条“电子支付服务”指出,中国在美国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包括寻求以外商独资实体身份开展经营的提供者,提交筹建银行卡清算机构的任何相关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应予以受理,并可在这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修改或补充信息的要求。在此情况下,中国在申请人对此要求作出回应后5个工作日内应受理申请。中国在受理后90个工作日内应就该申请做出决定,包括对不利决定给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