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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规范银行ETC业务:不得强制新开账户、不得搭售

2019年11月19日 07:1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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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误导宣传、虚假宣传、强制搭售,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建立黑名单机制,合力防范恶意拖欠
2019年8月1日,北京,中国工商银行ETC业务办理网点。持续大半年的银行ETC营销大战,一方面在短时间内大幅提高了ETC使用覆盖率,另一方面又存在过度竞争、资源浪费、强制搭售金融产品等问题。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武晓蒙)持续大半年的银行ETC营销大战,一方面在短时间内大幅提高了ETC使用覆盖率,另一方面又存在过度竞争、资源浪费、强制搭售金融产品等问题。

  11月18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金融服务支持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文件),在继续推进ETC普及使用的同时进行业务提示,要求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拒绝用户绑定原有账户、不得强行要求客户新开账户绑定、不得在用户办理业务时强制搭售其他服务或产品、没有合理理由不得拒绝用户解除绑定账户、不得诱导已安装ETC用户变更扣款账户,避免社会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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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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