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榆)“根据现有的审核规则、标准和机制,如果经过审核问询,相关发行人对上交所审核中重点和反复关注的发行条件、上市条件、重大信息披露事项未能提供合理解释,所评估和披露的科创属性和技术先进性明显不符合科创板定位,都可能导致发行上市申请被依法否决。”7月29日晚,上交所在依法终止四家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审核时作出如上表述。
近期,四家企业及其保荐人先后向上交所提出撤回科创板发行上市申请及发行上市保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上交所已依法作出终止其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的决定。
这四家公司分别为北京木瓜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木瓜移动)、和舰芯片制造(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和舰芯片)、北京诺康达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诺康达)、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天瑞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