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江苏甄别“疑似职业放贷人” 入库公职人员抄送纪检部门

2019年05月22日 16:53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同一出借人及其实际控制的关联人作为原告,一年内在全省各级法院起诉民间借贷案件在五件以上,将被视为疑似职业放贷人;通过案件审理或其他途径可以初步确定为职业放贷人的,则不受案件数量的限制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为依法惩治“套路贷”和非法放贷违法犯罪活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印发《关于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的意见(试行)》,要求各基层法院要根据自身实际,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图源于江苏省法院官网

  【财新网】(记者 吴雨俭)酝酿多年的“放贷人条例”虽然迟迟未出,但民间金融较为发达的江苏省已先行一步——以出借人每年的民间借贷诉讼案件数量为依据,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防范其利用诉讼程序将非法利益合法化。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为依法惩治“套路贷”和非法放贷违法犯罪活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印发《关于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要求各基层法院要根据自身实际,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刘潇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